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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凯歌】 缓期徒刑 (中)


琅琊榜杀青后,王凯就再没和胡歌私底下见过面。他觉得挺好,这年头异地恋都没什么好下场,何况他还没恋着,过几个月的,兴许他就对胡歌没感觉了。

结果,他好不容易可以在默默窥屏胡歌的微博时做到心如止水,经纪人胡苗就拍拍手给他扔了一个深水炸弹。

王凯拿着《伪装者》的剧本,声音有点抖。

“姐,胡歌是男一?”

“是啊,还是他给导演推荐的你。这个角色我看了,剧本里虽然戏份不多,但吸粉,剧组那儿也说了会给你加戏。”胡苗颇有些意外地看着他,“你两就拍了一部戏,还真相处出感情来了。”

胡苗本以为王凯会高兴,一看他阴晴不定的脸色,把握不好他的情绪,语气里就带了些小心翼翼。

“你......接吗?”

“接。”王凯斩钉截铁,眼神坦荡,“这么好的机会,为什么不接?”

王凯摩挲着纸质的剧本封面,再一次发现自己定力太差,一个和胡歌没多少对手戏的剧本就能把他打回原形,让连日来的努力都付诸东流。



再见到胡歌是在《伪装者》的开机仪式上,王凯随便和身边的演员聊了几句,注视着胡歌像个陀螺一样,最后慢吞吞地转到他身边——一个不太起眼的角落。

“好久不见了。”

“很久吗,那你也不联系我?”胡歌松松地握了握王凯的手。

“这还不算久啊,听说你都交女朋友了。”王凯握紧了拳,仿佛是要回味那一点皮肤交接的温度,但脸上的表情却是天衣无缝的调侃。

“不带过来看看?”

胡歌交女朋友这件事,他第一时间就知道了,那时候他还在进行一场苍白的旅行,他本想离胡歌远一点,再远一点,远到没有任何一件事任何一个人,能让他想起对方。

都说旅行能够治愈人心,王凯遍览那些典雅的建筑,古老的红砖,蓝到透明的天空,悲观地想他大概就是个俗人,所谓的艺术熏陶半点都没感受到,反而开始想念北京的雾霾和老家的热干面。

这种文艺青年做的事,也许胡歌会很喜欢吧。如果胡歌在的话,一定会时刻捧着相机,走走停停,拍下不一定是最美却撩人心弦的画面。也许还会用他细长的手指一一拂过沾满灰尘的门扉上的缝隙,勾住长势茂盛的爬山虎,浓绿交杂日暮的晕红,寂寥入水,由最中心涟漪处徐徐荡开。

然后,他就可以装作不经意地打量胡歌在薄光中被柔化了的下颌线条,瞬间,那些死寂的景点活了过来,万物疯长,如同心底破裂开的爱恋,从丑陋的裂痕里长出靡丽的花。

传言误他,什么治愈,不过是用孤独让人做一场春秋大梦,半夜惊醒,现实如旧。


王凯突然就有点撑不住脸上的笑容了。

他到底在做什么......对一个他想要真切抓住的人演戏?他辗转过几百个日夜,难道只是为了用廉价的面具包裹爱情?

嘴角的弧度一点点地被抹平,王凯那张脸,一没了笑意,就显得冷峻而疏离。他曾经几次三番刻意在媒体面前摆出开怀的样子,谨慎得收起眼里的高傲,无非是想接接地气,看起来亲和一点。

人言可畏,他亲身体验,刻骨铭心的懂。

所以,当他第一次见到胡歌的时候,没人能明白他内心的激动。

他嗅到了同类的气息。

接触胡歌的人说他乐观友善,礼貌得体;深交胡歌的人说他敏感得可怕,又天真得好笑。王凯看到的是被教养捆绑住的清高,尖锐无比,可他比王凯做得更好,收缩自如,不显锋芒。

低头俯视,自然就不需要人来读懂。

相似才会理解,理解才会吸引,吸引让人放不下。



“所以,怎么就不带过来,让我彻底死心?”

王凯平静地注视着胡歌的面庞,混杂着少年和男人两种气质的脸上,那双黑眸微微睁大了,似乎为他的话感到惊讶。

又一次,他把自己的弱点摊开来给胡歌看,忘了自己是个演员。




那处弱点并不致命,但胡歌知道,自己只要动动嘴,就能让王凯疼得死去活来。

盲目的自信,大概也是一种陋习。

对女生的迷恋习以为常的,除了王凯,还有胡歌。

但是目光再温柔,泛滥成灾后,人总会变得麻木。

这不是凉薄,而是自我保护。

胡歌的恋爱次数说多不多,但也不少。乐观坚强,甜美大方,体贴温柔......他细数着前女友们的优点,离别把分歧和隔阂都吞没了。在他眼里,她们,都是曾让他心动的好女孩。

所以哪怕交往到后来没了感觉,胡歌也不会提出分手,他一面维持着卑劣的善良,一面笨拙地表露自己的不好,等待对方按捺不住先甩了他。掏心掏肺一下子过渡到没心没肺,没几个人受得了,这一招,胡歌百试百灵。

他还记得有一任前女友,性格用他妈妈的话来说——很“厉害”,那个一直抱着近乎对待偶像的心情爱慕他的姑娘,面对他的冷处理,发了火。

“大圣人,你是不是觉得每个人都爱你爱得要命?你要是不喜欢我了,想分手,就直接跟我说,我还会死缠着你吗?你现在什么意思啊!你以为我甩了你,就一了百了?!胡歌,你对着我都演,你累不累?”

那张原本明艳的脸上哭得很凄惨,她的悲伤和愤怒让胡歌无所适从。

累啊,又怎么会不累?

可是这种病态的体贴被胡歌刻在了骨子里,要拔除,就得挫骨扬灰。

那样实在太疼,而胡歌怕疼。

他从来不是善于忍耐痛苦的人,曾经出车祸的时候他本以为自己会痛到发疯,结果摸摸自己血肉模糊的小半张脸,他什么也感觉不到,无边的冰冷浸入四肢五骸,他躺在扭曲的车骸里,听自己的血液流出的声音。

那一刻,他甚至怀疑自己早已是尸体,剩下一丝意识还固执地附着在这具血迹斑斑的身体里,苟延残喘,不肯离去。


大难不死,听着胡妈妈吃斋念佛好久,自卑与自尊厮杀,不自觉就养出几分礼佛得来的自以为是的慈悲。


胡歌早就察觉出王凯对他的不同,超越一个同事甚至于好友的范畴,那是和袁弘不同的感情。明知前路未卜,但胡歌却放任了王凯的靠近,私心作祟,他太需要成功地完成梅长苏这个角色,等了十年,他不能放掉这个机会。

而且,王凯又何尝不需要一个令人惊艳的萧景琰来送他高入青云?


这样一个双赢的选择,却失去控制,偏离了原有的轨道,这是让胡歌始料未及的。

更始料未及的是,他用自己作饵,最后自己竟也入了局。

猎人的陷阱困住了自己,真是个悲伤的笑话。

胡歌想起自己在琅琊榜杀青后,匆匆忙忙地找了女朋友,女朋友轻轻地把头靠在他怀里,他举起胳膊,一时无从下手。王凯渡给他的那口烟似乎还不曾散去,辛辣呛人,吵吵嚷嚷地要逼出他心头酸楚。



王凯不会知道,胡歌到底是抱着怎样破釜沉舟的心情,才千方百计地促成了这次合作。



“没办法,你来晚了一步,我被甩了。”胡歌说。

他仔细地回望过去,发现王凯似乎比琅琊榜的时候要瘦了一点,好在骨架锋利,撑起西服来依旧挺拔英俊。他就满身破绽地站在胡歌面前,像是一头卸下了力气,甘愿退让领地的雄狮。

又像是一个被判了缓期徒刑的囚犯,丧失了所有抵抗,等待提前的处决。

但是在胡歌给出回答的那一刻,那双阴霾重重的鹿眼里,不死心地燃起了几点火焰。

那火焰如此弱小,以至于胡歌甚至不忍心让它熄灭。





“王凯,我疼啊。”胡歌笑了,一口细细的白牙被光线一打,格外晃眼。

“我能治吗?”王凯下意识地放轻了声音,压抑出几分干涩的低哑。







“能治,就你能治。”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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